[旁听生作业]也发一回少年狂
想当初也曾年轻,然而观念与如今的年轻人相差甚远。今天也来发一回少年狂,请君莫见笑。
为什么非要恋爱、结婚,不太明白。我对母亲说,今后我们俩一起过,我陪你,你陪我,多好啊。找个陌生人,还得和他过一辈子,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。(傻吗?)
那时,我在苏南的X城工作。进工厂不久,就有人给介绍对象。天哪,这怎么可能,我甚至有些害怕了。
“这个人自家有房子。”这在当时也算是比较“诱人”的条件,可给我的感觉像是在做一种买卖。我婉言相拒:不谈这事,刚工作哩。
“这个人和你是一派的(已经‘文革’了)。”一听这话我忍不住笑了:同生死,共命运啊?我赶紧说,有朋友了。当时和现在的老公刚谈朋友,正好拿他做了挡箭牌。
在家人的操心,周围的压力下,硬是被推下恋爱的大海。和他第一次见面是在古城的老屋,晚上灯光昏暗,我紧挨外婆坐在床边,一点没看清他长得什么样,实在也没敢看。说是在北京上的大学,一听北京,首都,多么令人向往的地方。工作在省城的一个军工厂,那个年代能在军工单位,不是家庭出身好就是本人表现突出。此人初步可信。
第二天终于看清了他的真面目:眼睛是眼睛,鼻子是鼻子,眉毛形状稍有不妥。那头发,用我奶奶的话说,乌烁烁的(可就是没有预测到如今光秃秃的)。个头比我略矮,按现代人的说法,不知属于几等残废了(当时怎么没认识到它的严重性?郁闷!)。
以后的日子就是两地书了,至于分居两地会有什么麻烦,一概未考虑。正值“文革”,交流的几乎都是运动中的情况。我是X城的保皇派,他是省城的造反派,奇怪的是我们从未因此有什么分歧。
他第一次来X城看我,进饭店吃饭,他要掏钱我没让。男女平等啊,再说我应该尽地主之谊。(他后来说,你不一般哩,我乐滋滋的。)记得吃的是当地的特色菜,炒油面筋和酱排骨。
一次他出差到上海,问我需要什么?我说什么也不需要。真实的想法是:我们还没谈成呢,若不成,花别人的钱多不好啊。宁可人负我,不可我负人。结果他买了好多静电植绒的毛主席语录书签,还有丝织的毛主席像和诗词手迹。都是意义非凡的礼物,同事们很羡慕,我又分送一些给他们。
就这样通信,就这样往来,度过了我们的青涩年代,与这位恋爱的第一人组成了一个家。而今四十余年过去,这个当初的陌生人成了我生命中永远的伴侣。就象那首歌中所唱:最浪漫的事,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…… |